投诉内容 |
我是二手房买家,购买二手房地址:成都雅居乐花园
本人今年3月份与成都链家中介签订二手房买卖合作,现投诉链家总部;店面;片区负责人;店长刘聪;店员余婷存在故意隐瞒,欺诈,不平等交易,违规操作等多项损失我利益,相关内容如下:
1.签订合同前,链家中介余婷通过微信私信方式告知我房源及图片,该房源并未在贝壳网或链家网外网展示。我无法真正了解该房源真实情况,与链家宣称真实房源存在差异。且买方我是否受平台保护也存在异议。我认为链家存在违规操作。
2.签订合同前,链家中介邀约到现场进行看房,房源有租客未提前告知我。但事后明确告知我租客已到期,买了房随时可以搬走。结果后面发现根本就不是事实,造成我买方损失几千元。我认为链家中介存在故意隐瞒,欺诈。
3.签订合同前,链家中介告知卖方在国外,无法回国办理过户,只能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一切手续。我要求在买卖合同上添加保护我利益的条款,链家拒绝添加,且告知我还有其他买方,不买房子就没了。我认为链家中介存在恶意不公平交易情况,使我利益受损。
4.签订合同前,买方我想办理纯公积金贷款,将中介需要的相关资料(征信报告,我与妻子名下房产情况,身份证,户口本等)交予,明确告知我可以进行公积金贷款。签订合同后告知我无法进行贷款,拒贷原因是我房屋数量不能进行贷款。我认为链家中介存在恶意违规操作,欺诈。明知不能贷款情况下欺骗买卖双方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已及我给的定金共计人民币13W多。
5.签订合同前,链家中介明确告知我过户的总税费是3个点,结果事后变为4个点。我认为链家中介存在业务能力欠缺或恶意隐瞒情况。
6.签订合同后,办理网签。链家中介应做到事先告知地点及时间,反而是买方我第二天早上要去办理,第一天晚上主动询问后才告知。第二天一早到了到了约定目的的结果告知我去另外的地方办理。我认为链家中介收取中介费用后未履行应有职责及服务,切故意存在隐瞒欺骗,造成我经济损失,时间损失。
7.签订合同后,办理面签前,链家中介未提前告知买方我需要提供资料,抵拢了让我们准备,造成我与妻子请假罚款去办理相关资料。我认为链家中介存在业务能力欠缺,服务低劣情况。
8.签订合同后,办理面签时,链家中介未提前告知需要提前把首付款存到对应银行卡中,导致买方我当天随时携带100W多现金去存钱(无法进行转账,限额),我认为链家中介业务能力低下,服务低劣情况,造成我人身安全隐患及财产损失隐患。
9.签订合同后,买方我已无法办理贷款时。让我先签补充协议,链家中介明确告知我会退还我1W中介费(已退),2000元贷款服务费(已退),800元贷款评估费(未退),贷款评估费至今未退。我认为链家中介存在故意欺诈情况
10.签订合同后,过户之前,链家中介明确告知。在过户之后,租客会在半个月内搬走。让我先进行签字过户,如租客要住满1一个月,承诺会把这个月房租给我。现在位置至今未给。我认为中介存在故意欺诈。
11.签订合同后,链家中介与买方我存在口舌之争。事情原由:已经过户后,我让设计师要到房内进行量房测量,让中介提供租客电话或放把钥匙在物业管家处,链家中介拒绝,并表示现在房子还不是买方我的。我对中介意见大,骂了中介。随后中介对我进行人生威胁,表示知道我住哪里。我认为链家中介参与黑社会组织,威胁他的衣食父母,导致我买方不敢住。
12.整个交易过程中,链家中介造成后果让我人民币损失直接几十万,一再的让我退让。并且链家中介毫无认错意识,一句道歉都没有。本来我已经不想和他们计较,但是现在已经威胁我和我家庭的人生安全。我多此打电话进行投诉,以及上门到链家总部,也没有人出面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