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江波
(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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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
男 |
| 从业机构 |
成都市和汇优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职业编号 |
CD346235 |
| 有效期至 |
2026-10-25 |
| 星级 |
注销 |
| 状态 |
初始 |
| 诚信状态 |
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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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信分值 |
0分
(注销)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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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从业年限 |
1 |
良好行为
不良行为
投诉信息
从业经历
培训经历
年度诚信记录
| 奖惩期间 |
奖惩决议 |
奖惩事由 |
| 2025-11-13 |
-70分 |
承诺返佣未全部兑现。行业自律专委会决议对其实施如下惩戒措施:行业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纳入行业自律黑名单,诚信分扣减至0分。 |
| 投诉内容 |
投诉时间 |
调查情况 |
协调结果 |
| 一、 投诉事项
1、投诉中旅千川阅公司违约、不作为,本人购房是基于该公司共同承诺的返佣优惠前提下进行的,在公司售楼部得到置业顾问、负责人的共同见证和承诺,但该公司至今未履行或未监督履行返佣支付,造成本人经济及精神损失;
2、投诉诺家共创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约和欺诈行为,中旅千川阅佣金费用于7月已支付给该公司,但该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或督促员工江波支付返佣费用,造成本人经济及精神损失,并怀疑该企业有严重欺诈行为;
3、投诉江波、王仁刚共同诈骗,购房过程中,两人互相配合通过诱导、威胁的行为促使我们购房,期间多次找借口不想签订返佣协议,存在事实不愿支付返佣的意愿。8月26日,明确拒绝支付剩余6万元返佣费用后逃匿或失联。7月王仁刚也从中旅离职,涉嫌共同获利后逃匿行为。
二、 诉求
1、请责令中旅千川阅公司履行责任,督促中介公司于9月底前支付本人剩余返佣费用,包括不限于通过暂停支付中介公司剩余佣金、终止合作合同、提起诉讼等。若不能推动中介公司足额返佣,由中旅千川阅公司负责补齐款项。
2、请责令诺家共创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履行责任,于9月底前支付本人剩余返佣费用6万元,进行违约自查和整改,规范员工职业行为,对违法或违反从业资质的员工给予开除等处理。
3、请责令房产销售王仁刚和中介员江波履行责任,协同诺家共创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9月底前支付本人剩余返佣费用6万元,并按照协议要求支付违约金。
4、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及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履行管理和规范职责,责令诺家共创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江波等人履行责任于9月底前支付本人剩余返佣费用6万元,开展行业专项督查工作,对违规、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对违规、违法个人进行处理、行业任职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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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 |
经查,被投诉人承诺返佣未全部兑现。 |
行业自律专委会决议对公司实施行业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减诚信分5分。对人员实施行业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纳入行业自律黑名单,诚信分扣减至0分的惩戒措施。 |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所属机构 |
| 2024-11-04 |
|
成都市和汇优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年度 |
诚信状态 |
诚信分数 |
| 2024 |
达标 |
70 |
| 2025 |
失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