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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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类型 | 违规操作 |
| 投诉内容 | 看房前说房源紧张,要求提前支付一个月租金(2300元)及中介费(1150元),看房后,不满意,未签定租房合同,只同意退一半租金及中介费,并办理延迟,处理方式怠慢。现诉求全额退款(3450元)。 1、2025.10.13日简阳中交锦观观宸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具体只有微信)对外出租房东房源,在看房前,说房源紧张,要求提前预付一个月房租及中介费锁定房源,在承诺可全额退还的情况下,提前支付;一个月房租支付给物业中介本人,微信转帐,中介费支付给中介公司,二维码付款,公司名称为:浙江幸福绿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2、第二天,看房后,不满意房源,未签定租房合同,要求全额退还一个月租金及中介费共计3450元,中介回复,只能退房租一半及中介费,合计2300元;当时不想太麻烦,一直处理这个事情,影响身心健康,同意,仅退还2300元; 3、上周五按要求提供银行卡号后,到2025.10.23日,未收到退款,问询,财务25号扎帐,要是错过,需要等下个月,且态度怠慢。 4、合理怀疑预付一个月租金物业兼职中介人员未支付房东,仅退还一半,中间牟利,挣差价。要求中介公司正确处理本事件。全额退款 |
| 调查情况 | 经审核,投诉人提供的被投诉人联系方式为座机,协会通过多次拨打均无法与其建立联系了解情况。又因投诉人在承租房屋过程中,均与一微信名为“4东租房物管”进行沟通交易,而投诉人拒绝提供该人员的姓名或联系方式以便协会联系核查。故无法判断本次投诉举报是属于需调解的一般合同纠纷还是在交易过程中被投诉方存在违反行业规范的违规行为。 |
| 协调结果 | 综上,证据不足,无法确认被投诉人存在违规行为。 |
| 处理进度 | 完结 |
| 投诉时间 | 2025-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