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诉内容 |
8月31日,我家人(卖方向蕾)约定在彭州元雅房产(南部新城)通过该店店长李与买家(覃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和店长描述买家想多贷点款用于房屋装修,需要我家人配合,贷多的款要返回给买家(合同明确他们要高评高贷,中介与买家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条款:诚实信用原则/中介如实报告义务(第九百六十二条),且中介并未告知我家人配合风险—《贷款诈骗罪(第一百九十三条》/《骗取贷款罪(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在签订合同后收取我家人7500元中介费却不签订中介服务协议也不开发票;在9月2日时,中介联合买家寄给我家人4份空白合同,要我家人签字;第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此时合同购买方变为另外一名(未见过)且合同仅有该人签字手印,对于房屋售价均为填写(如果我家人签字将涉及一房两卖或者阴阳和合同违法),第二份首付款空白收据:我家人一分钱首付都未收到,却叫我叫人签字(如果我家人签字将涉及巨大隐患),第三份:空白收条;第四条:个人二手房贷款买卖双方确认函(如果我家人签字将被视为协助犯罪):以上4份合同内容条款均为空白,仅有买方签字,且买方并非8月31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在我家人明确表示这空白合同不能签时,该店长与买家(经过多方了解签订合同买家为金融串串)多次威胁恐吓以及漫骂我家人,导致我家人夜不能沫,寝食难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