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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对象 成都老樊说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投诉类型 违规操作
投诉内容 本人现就“成都老樊说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樊说房”)的违规经营行为及本人维权困境,向贵协会正式投诉,恳请协助处理。一、投诉对象及基本情况: 1. 原违规主体:成都老樊说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注销) 2. 关联新主体:成都老樊卖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原班人马成立,涉嫌换壳经营) 二、主要违规事实 1. 签订无效独家协议:2025年1月11日,该公司以“拍摄推广卖房”为由,诱使本人签订协议,强制约定“5天内只能通过其成交,否则需按房价1%支付违约金”。此行为违反房产中介不得强制签订独家协议的规定,且协议未向本人支付任何保证金。 2. 格式条款显失公平:协议仅约定本人的违约责任,未明确该公司的推广义务、效果承诺及卖不掉的责任,严重违反《民法典》第497条关于格式条款公平性的规定。 3. 设置“飞定”陷阱:签约时要求本人提供银行卡号,称将以“飞定”方式直接转定金,若本人拒卖需承担双重赔偿,涉嫌强制交易。 4. 销毁协议、换壳逃责:协议仅留存一份且未交给本人,后该公司注销并成立新公司,导致本人无法以原公司为主体维权,涉嫌恶意逃避责任。 5. 违规索要费用:本人于2025年1月12日通过贝壳成交后,该公司强行索要5888元“推广费”。后才了解到我签订的根本就是无效协议。 三、投诉请求 1. 恳请贵协会对“老樊说房”及关联新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查处,责令其退还本人5888元费用。 2. 协助协调公开原“老樊说房”法人及股东信息,为本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提供支持。 3. 推动行业规范:针对“独家协议滥用、格式条款不公、公司换壳逃责”等乱象,加强行业监管与培训,避免更多市民受害。
调查情况 经查,因协会作为社会组织,在无司法裁判机关认定双方协议无效、存在霸王条款、格式条款显失公平的情况下,无权对协议或其中条款性质进行认定。又因根据投诉人上传的协议及支付凭证,无法认定被投诉人存在违规行为。
协调结果 建议投诉人根据主张诉求针对性的举证以便核查。
处理进度 完结
投诉时间 2025-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