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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诉对象 冯泓霖 【ZL029672】
投诉类型 合同纠纷
投诉内容 1、房产经纪人擅自更改沟通过约定内容,前后事项不统一。 2、因房屋租赁沟通确认后转订金后,房产经纪人擅自更改约定内容且带有嘲讽语气 3、前面关于房间短租的事宜,一切都是聊的好好的,在晚上7点46分(2025年6月18日)的时候再次催促我交订金把房间定下来,然后我再次向他确认相关费用问题(确认内容为:1、房租1000元,押一付一、短租2个月,物业费、管理费这都是包含在房租费用里面的;2、入住以后我只是需要支付日常的水电费用对不?电费是0.6元/度,水费是4.2元/吨;),对于确认的费用问题房产经纪人冯泓霖回答的是“对”,同时我还短信询问房产经纪人冯泓霖对于该房屋有没有物业费,他也很明确的回复我没有物业费;听从他的意见后支付50元的订金(截止到现在9点12分还未收取),在凌晨0点56分(6月19日)的时候告知我物业费用自己给付,同时在沟通过程中带有明显嘲讽。 综上所述,有以下请求:对人员进行教育;2、对于已经转账的50元订金请勒令房产经纪人及时退还;3、对于我个人提交的个人身份信息,要求房产经纪人作出保密承诺,如因后期半年乃至于一年我的个人身份信息泄露,则认为是冯泓霖进行报复性泄露。
调查情况 经查,被投诉人称开始未注意投诉人确定物业费包含在房租中,投诉人转款后,被投诉人发现自己说错了,就告知投诉人物业费未包含在租金内,故未收取投诉人转款。
协调结果 已提醒被投诉人在执业过程中应仔细和客户确认需求,防止因言语疏漏引发纠纷。
处理进度 完结
投诉时间 2025-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