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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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类型 | 合同纠纷 |
投诉内容 | 本人自2024年6月28日,租住该公司住房成都市郫都区蓉杏园4幢1单元01XXX房间,合同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0日,期间依照合同规定及法律规范按时缴纳房租,合同到期后及时清退,但该公司对押金返还事宜,作出拖时间、无应答直至无法取得联系等一系列恶劣行为,因此进行投诉,希望法律法规相关人员帮忙追缴押金、管控住房租赁不合理现象。 |
调查情况 | 建议投诉人提交双方签订的合同,缴纳押金的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以便审核。 |
协调结果 | 若该企业确存在无正当理由未退还押金的情形,协会将按照行业自律相关规定对其实施自律措施。 |
处理进度 | 完结 |
投诉时间 | 2025-0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