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对象 |
庞寒
【CD26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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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类型 |
违规操作 |
投诉内容 |
本人投诉幸福桥TOD幸福时光销售-庞寒:
1、销售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篡改合同内容的情形。
本人于2025年1月12日签订《认购协议》,关于何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并没有作出明确约定。现庞寒私自将签订日期虚构为2025年2月4日,并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限定在2025年2月11日,篡改合同内容,企图没收定金。
2.庞寒毫职业道德,无成都市房地产经纪服务人员工作牌。教唆本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按揭贷款。本人购房时就已告知“已婚,个人购房,个人按揭支付等关键信息”,本人个人签订《认购协议》后,本人配偶又向开发商售楼部明确表示未参与购房,不会承担任何义务。庞寒为达到其销售房产的目的,诱导本人通过办假离婚证、使用过去已失效离婚证等方法伪造个人婚姻状态或隐瞒已婚之事实来申请按揭贷款,该方案均被本人否定。
本人要求退还定金,庞寒及其公司负责人均不退还,还将合同内容修改,毫无职业道德,请房产协会监督调解。 |
调查情况 |
经查,关于投诉人称其签订认定协议时,协议签订日期及买卖合同约定签订日期为空白,后被被投诉方擅自加入确切日期之问题。投诉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知晓,并在空白格式认购协议书上签字的行为应认定为属于概括性授权,会产生授权另一方填补合同空白并接受该缔约方式的法律效果。再未有相反证据表明的情况下,暂不能认定被投诉人存在违规行为。 |
协调结果 |
关于投诉人反馈被投诉人诱导其提供虚假资料的问题,已将该问题反馈给公司,并督促公司作出合理解释并自查自纠。 |
处理进度 |
完结 |
投诉时间 |
2025-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