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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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类型 | 合同纠纷 |
| 投诉内容 | 被投诉方诱导我方签订霸王条约,联系时我方已提前询问有无带看费及流程,对方称无带看费无相关流程,现场我方向对方公司员工谭双索要工牌,对方拒不提供。通过欺骗,口头承诺,不实房源等信息诱导我方签订合同,收取未予标明(公示)的信息服务费600元,经查李策为成都租小客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者为该公式员工谭双。 |
| 调查情况 | 经查,被投诉人为成都租小客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存在多次收取未予标明(公示)的费用(信息服务费)600元。另,其曾因存在在经营场所无“三栏一提”公示;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注册地址现场无人经营且对矛盾纠纷推卸责任、化解不利的违规行为,被锦江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通报。被锦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业自律专委会已对其作出自律惩戒措施。 |
| 协调结果 | 行业自律专委会决议对其作出如下惩戒措施:行业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注销证牌,纳入行业自律黑名单,诚信分扣减至0分。 |
| 处理进度 | 完结 |
| 投诉时间 | 2025-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