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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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类型 | 违规操作 |
| 投诉内容 | 2024年11月24日在成华区致兴二路520号,本人房屋拟出租,我跟租户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后,租户希望我们私下签订合同免除中介费,但我为了避免后续的纠纷才要求中介公司来见证签订合同,租户找来被投诉人唐刚到签订现场,唐刚告知我,这个租赁合同未通过其所属公司四川到家了蒂凡尼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但承诺后续任何问题问题可由其负责,签订合同后跟公司签订没有区别。当天支付了中介服务费,属于唐刚本人主动索要。后因租户与邻居之间产生纠纷后,租户退租,我与租户之间因谁是违约方的问题产生纠纷,联系唐刚希望协调的时候,他态度极其恶劣并说他只负责提供合同,不负责后续任何事项。 |
| 调查情况 | 经查,被投诉人存在以个人名义收取经纪费用,未积极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违规行为。 |
| 协调结果 | 行业自律专委会决议对其作出如下惩戒措施:行业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减诚信分10分。 |
| 处理进度 | 完结 |
| 投诉时间 | 2025-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