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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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类型 | 合同纠纷 |
投诉内容 | 成都众创盛世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024年10月28日下午带我到金牛区红花村1号7幢1单元X号看房,并诱导我交了押金950(超出法律规定20%)并且公司改名所用公章还是未改名之前的不合规,并且合同不合规,申请退还所交押金。 |
调查情况 | 经查,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载明押金为950元,且签署合同之前,投诉人已向其缴纳了押金,虽押金条盖章主体为成都众恒盛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被投诉人曾用名),但很难影响投诉人是向被投诉人缴纳押金的意思表示。现合同期限未满,投诉人诉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未有合同依据,建议双方友好协商。 |
协调结果 | 另查明,被投诉人未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提交开业报告,行业自律专委会已对其实施自律惩戒,扣减诚信分10分。 |
处理进度 | 完结 |
投诉时间 | 2024-10-30 |